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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5年度第一批专业技术职务初聘和同级转聘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4/12/30

关于2015年度第一批专业技术职务初聘和同级转聘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5年度第一批专业技术职务初聘和同级转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初聘和转聘范围

本次初聘主要针对人员为2014年底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专任教师和部分任职年限和任职资格均符合的初级职称申报教职工人员。

申请同级转聘的教职工人员需在现有岗位上实际工作时间已满一年,并且考核合格,符合现有岗位相关系列职称的任职条件。

二、任职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能全面、熟练地履行现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工作任务。

(二)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级;聘任教师系列职务的教师必须获得省教育厅组织的岗前培训合格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等。

(三)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级;聘任管理系列职务的教师必须获得省教育厅组织的基础理论考试合格证书或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等。

(四)经济、审计、统计、会计、卫生、出版等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在通过全国资格考试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并获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和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等,方可按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予以聘任。

三、聘任程序

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必须对申请人德、能、勤、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单位考核后请将合格的申请人有关表格汇总后报送校人事处,经学校审核后统一发文聘任。

符合初聘条件人员请认真填写《专业技术职务初聘申报表》(A4纸打印),并附学历、学位证书、岗前培训合格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普通话合格证书、发表的论文等相关证明材料装在材料袋里一并报送

请各位老师于2015年1月4日前将所有申请材料报院办A311,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高艳丽,联系电话:84395755。

外国语院办公室

2014年12月30日

专业技术职务初聘表(2015年).doc

同级转聘表(2015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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