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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1年9001cc金沙以诚为本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4/06/05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大四年级:
一、名额分配
学术型硕士 : 英语二人(本校一人,外校一人)
日语二人(本校一人,外校一人)
专业学位硕士:英语十人(本校)
日语五人(本校)
学术型硕士: 学制三年,以学术研究为主。
专业学位硕士:学制二年,以应用型为主。
二、推荐条件
(一)学术型硕士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关心集体,勤奋好学,具有较强的学习、研究和独立工作能力,各学年综合测评优良, 综合测评两个A,未受过任何处分。
2.英语CET4级460分及以上,或CET6级426分及以上,或托福80分及以上,或GRE1200分及以上,或雅思6分及以上,必修课无不及格记录。
(二)专业学位型硕士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关心集体,勤奋好学,具有较强的学习、研究和独立工作能力,各学年综合测评优良, 综合测评一A一B或两个A,未受过任何处分。
2、推荐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英语CET4级426分及以上,必修课无不及格科目。
3.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身体健康。
三、排名方法
1、排名按综合成绩排序。
学生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由两部分构成,即: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加分。学业成绩指学生所有成绩档案中记录的成绩加权平均分;综合素质加分是指学生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获得各级奖项和表彰按规定进行量化折算的总和。两部分分别占排名成绩的80%、20%。用公式表述为:综合排名成绩=学业成绩X80%+综合素质得分。学术型硕士校内校外,专业学位硕士分别排序,可以同时报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学术型硕士优先录取。
2、综合素质得分的计算办法
学生综合素质能力表现包括学生在本校就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获得各级奖项和表彰,综合素质能力表现的成绩累计不超过20分,超过20分的按20分计算。具体加分条件如下:
(1)在学术期刊(不含增刊、特刊、专刊、论文集)上以第一作者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核心期刊每篇计2分,非核心每篇计1分。(核心与非核心界定方法按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学术榜的规定界定)。
(2)获得国家奖学金,校级名人奖学金等非单纯资助性的奖学金,每次计1分。校级三好学生一等、二等每次分别计0.5分,0.2分。
(3)在读期间参加学校组织的科技、文化、体育方面等比赛,获得国家级(特)一、二、三等奖,每次分别计3分、2分、1分。省级(特)一、二、三等奖,每次分别计2分、1分、0.5分,市级(特)一、二、三等每次分别计1分、0.5分、0.2分。校级(特)一、二、三等每次计1分、0.5分、0.2分。金银铜奖或各类比赛设的一、二、三名参照同级别的一、二、三等奖加分。在一届比赛中,获得多个奖励的,以最高名次做加分依据,且只加一次分。
(4)获得校级“十佳”评选、“团员标兵”等奖励,每次计1分。
(5)获得省级或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奖励,每次计1分。获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团干”,计0.5分;校级优秀团员及其他各类校级表彰每次计0.2分。
(6)担任学校或学院学生会、社团、党建班、团委等部长及以上干部计0.5分。任各班班干部及学校或学院学生会、社团、党建班、团委等副部长(含下班党员、支部书记等)计0.2分。以上所任职务都必须满一个学期及以上且只加分一次(以最高级别做加分依据)。
(7)有突出贡献或先进事迹加分,需由学院认定。
3.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如在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等竞赛中获全国性一、二等奖(若为团体奖,个人排名须为前3名或前1/2),或已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或已发表SCI第二作者以上论文等,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院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和推荐条件中第2条款的限制,直接获取该学院的推免生资格,有关学生的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在学院公示不少于5天。
六、工作进程
9月13日上午12点前到学院教学秘书处报名。报名时填写报名表。
9月14日,确定拟推荐学生,在学院张榜公布推荐名单7天。

二O一O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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